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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去ktv找陪唱算出轨吗

发布时间:2024-07-08 作者:爱尚情感 浏览次数: 【 字体:

老公去ktv找陪唱算出轨吗

  “被白嫖了?”在福建泉州,一位女士意外发现她的老公经常偷偷跑去KTV唱歌。她心里犯嘀咕,决定悄悄跟去看看。结果,你猜怎么着?她老公竟然和KTV的一个女郎在卿卿我我,场面一度尴尬。

  这位女士并没有当场发飙,她选择了冷静。她偷偷查看了老公的账户,这一看可不得了,竟然有136笔转账记录,合计金额高达27万!而这些钱,全都是转给了那个KTV女郎。

  这位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她拿着这些证据,直接把那个KTV女郎告上了法院,要求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可是,那个女郎却一口咬定,这些钱是男子在KTV的消费款,不是给她的私人转账。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01、案例回顾

  她开始悄悄观察小明的动向,终于有一天,她发现小明又一次借口外出。小燕心中一紧,决定尾随他看看究竟。

  跟着小明来到了那家KTV,小燕亲眼看到小明和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手牵手进了包间。她贴在门缝上往里看,只见两人急不可耐地开始亲热,完全不知道门外有个心碎的女人。

  小燕强忍住怒火,默默回家。她的心里五味杂陈,自己在家辛苦照顾孩子,省吃俭用,小明却在外面这样背叛她。

  但她没有声张,决定先收集证据。她翻看了小明的手机,发现了惊人的转账记录。近两年的时间里,小明给同一个人的转账高达136笔,金额合计27万!

  原来,两年前小明在KTV遇到了小丽。小丽年轻漂亮,唱歌好听,又会哄人开心。小明被她迷得五迷三道,回来后日思夜想。为了能和小丽在一起,他甚至为她买了包月服务,只为让她专门为自己唱歌。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关系越发亲密。小明对小丽出手大方,时常给小丽转520、1314、6666、8888”的红包,还备注着“我爱你,老婆”这样的字眼。

  这些行为在朋友同事间传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知道小明有个KTV里的“小老婆”。

  小燕拿着这些证据找到小明,本以为他会认错悔改,谁知他竟然还维护着那个小丽。小燕彻底心寒了,她决定不再和小明多说,直接将小丽告上了法院,要求她返还那27万的夫妻共同财产。

  02、案例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必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小燕不惜一切代价收集证据,只为在这场官司中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

  小丽在法庭上坚称,这27万元是小明在KTV消费时支付给自己的服务费。而小明也站在小丽一边,声称这是正常的消费支出。

  然而,一审法院并未被他们的言辞所迷惑。根据小燕提供的证据,法院确认了小明婚内出轨并与小丽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同时认定小明转给小丽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的判决结果让小燕稍感欣慰,但仍有遗憾。因为法院扣除了一笔5200元的款项,认为这可能是消费款。小燕不服,她坚信小丽应该返还所有款项,于是她决定上诉。

  在二审中,小燕补充了新的证据和线索。她指出,转款大多发生在白天,而且小丽已经辞职,大部分转账是在她辞职后发生的。这明显与小丽所说的消费款不符。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明给小丽的转账金额中,大部分带有“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这显然是表达爱情的意思。因此,这些转款应被视为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

  对于小丽坚称所有款项都是消费款的说法,法院认为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而根据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其中一部分转款是消费款。

  最终,二审法院宣判,除了认定的消费款外,小丽应当返还的金额是24万余元。

  法院对此解释说,对于出轨期间的赠与行为,如果轻易判决全部返还,反而会助长出轨一方通过随意赠与来维系婚外情关系。

  03、案例反思

  婚姻需要建立在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上,而面对金钱纠纷时,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我们也要警惕那些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人,坚守道德底线。

  珍惜感情、遵守法律、远离不良诱惑,是过上幸福、安宁生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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